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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4/23     浏览次数:    
各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省建设,经研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材料详见《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工信局复审后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8322、62871705。
  (三)市级工信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其中:县级(市、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现场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设备)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项目核查时,应认真填写项目核查情况表,留存备查(详见附件2-1)。
  (四)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2),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联系电话:0551-62871715;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51-68150419),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24时,市级、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附件:1. 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 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现场核查情况表、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zip

2、附件2-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现场核查情况表和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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